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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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法院 | 汉寿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将***所有的位于湖南省汉寿县房屋抵偿给***的行为无效;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计10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8-4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