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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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受理案件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1)辽0603民初1187号

丹东某某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诉与丛某某、李某某、辽宁某某某某某产业有限公司、北京某某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李某某、陈某某、凤城某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苏某某、郑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起诉材料收悉。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诉讼过程中,你(单位)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可以与对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你(单位)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二、到我庭时应当已缴费,如未缴纳会另发催缴通知。

三、网上信息仅供参考,一切信息以法院出具的正式文书为准。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裁判日期 2021-1-22
发布日期 202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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