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审查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 法院 | 襄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将被申请人***驾驶的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发动机型号为ZS1115-2,车辆识别代码/车驾号L5Z1H25C9M1112585,车辆型号为7YP-1450D24的蓝色五征牌自卸三轮汽车(无牌)一辆扣押至襄城县大唐伟业物流有限公司(北环路中力新能源院内)。 扣押期限为两年。需要续行扣押的,申请人应当在扣押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书面申请。 案件申请费17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本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1-7-8 |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