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常熟林芝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睿昕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常熟林芝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起诉。

二、驳回被告(反诉原告)苏州睿昕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7
发布日期 2020-03-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