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析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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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分家析产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杜国富、杜文强、杜辰媛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400,000元,不足部分则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