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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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2019)苏0585民初5213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支付太仓格凡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费4728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106元,太仓格凡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56元,***负担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12元,太仓格凡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12元,***负担1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2-28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