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涂县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当涂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20万元,或扣留、提取其同等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三、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4-02
发布日期 202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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