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沙名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湘0102执恢1746号

申请执行人涂先科和被执行人严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9月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已生效(2014)芙民初字第3615号民事判决书,2021年9月10日,申请执行人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的执行结案方式为执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本案执行程序宣告结束。

裁判日期 2021-9-14
发布日期 2021-09-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