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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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颍上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执行人***位于安徽省颍上县季阳光城(刘庄家园)【不动产权证书号:皖(2020)颍上县不动产权第0000759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7-20 |
发布日期 | 2021-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