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黑10民终921号民事判决主文;

二、变更海林市人民法院(2018)黑1083民初886号民事判决主文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工程款1,187,702.84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给付自2013年1月28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给付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54,477.80元,由***负担47,940.46元,***负担6537.3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8-16
发布日期 2021-09-1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