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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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622执606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 (2021)陕0622民初179号民事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修理合同纠纷一案,要求被执行人偿还修理费5360元,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7月21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同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2021年8月10日依职权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及财付通案款共计5435元,次日向申请执行人***兑付5360元。诉讼费25元及执行费50元,由被执行人***交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
裁判日期 | 2021-8-11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