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封丘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豫0727执1569号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被执行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本院在执行***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过程中,2021年8月6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自愿撤回执行申请,该执行和解协议内容为:被执行人***需偿还申请执行人***案件款122800元,被执行人***于2021年8月5日支付***案件款60000元,剩余案件款62800元,于2021年10月5日之前支付给***31400元,剩余31400元于2021年12月5日之前偿还完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豫0727执156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8-6 |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