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封丘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豫0727执1569号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被执行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本院在执行***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过程中,2021年8月6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自愿撤回执行申请,该执行和解协议内容为:被执行人***需偿还申请执行人***案件款122800元,被执行人***于2021年8月5日支付***案件款60000元,剩余案件款62800元,于2021年10月5日之前支付给***31400元,剩余31400元于2021年12月5日之前偿还完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豫0727执156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8-6
发布日期 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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