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江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33221.71元(本金金额7000元,利息金额26221.71)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其同等价值的收益。 二、案件受理费300元,保全费100元,执行费100元,一并从被执行人***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7-14 |
| 发布日期 | 2021-0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