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三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cke_protected_1}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0722执1229号

绵阳忠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骆勇:

你们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骆勇未在给付期限内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

(2021)川0722民初112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绵阳忠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物业服务费及迟延履行金。执行案号(2021)川0722执1229号案件执行中,被执行人骆勇已履行其义务,本院已将骆勇银行存款1099元扣划至本院标的款账户,其中应归还的物业服务费1040元、迟延履行金9元、执行费50元。至此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2021)川0722民初112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执行人骆勇已履行完毕,案款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绵阳忠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cke_protected_1}

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0722执1229号

绵阳忠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骆勇:

你们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骆勇未在给付期限内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2021)川0722民初112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绵阳忠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物业服务费及迟延履行金。执行案号(2021)川0722执1229号案件执行中,被执行人骆勇已履行其义务,本院已将骆勇银行存款1099元扣划至本院标的款账户,其中应归还的物业服务费1040元、迟延履行金9元、执行费50元。至此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2021)川0722民初112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执行人骆勇已履行完毕,案款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绵阳忠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案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八月五日

裁判日期 2021-8-5
发布日期 2021-09-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