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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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17000元及该款项利息(该利息以17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4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1元,减半收取计120.5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6-21 |
发布日期 | 2021-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