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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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持有的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万股股票出售款中的38534395.35元归原告***所有; 二、反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反诉原告***16123312.29元及利息(利息以16123312.29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12月27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反诉原告***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6050元,原告***已预交,由其自行负担94012元;由被告***负担222038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反诉案件受理费158315元,反诉原告***已预交,由其自行负担111876元;由反诉被告***负担46439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6-11 |
发布日期 | 2021-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