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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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2021)渝0192执恢354号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执行法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8-17 |
发布日期 | 2021-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