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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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

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2021)吉0221执保396号

发往银行: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事由: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郭清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吉0221民初1668号协助冻结通知书关于郭清河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处)账户xxxxxxxxxx的存款407.99元请暂停支付十二个月(从2021年9月6日起至2022年9月6日止)逾期或撤销冻结后,方可支付。

批准人:张洪光

承办人:李国双

填发人:王志刚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九月七日

裁判日期 2021-9-7
发布日期 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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