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莞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20)粤1971民初6550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东莞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上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5元,由东莞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已预交573.2元,应退还548.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5元,由东莞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已预交50元),本院应向其退回25元,其表示将退回的诉讼费上缴国库,故本院不再另行退费。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1-6-10
发布日期 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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