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赔偿款62508.49元。 二、被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被告***垫付款1904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82元,由被告***负担925元,由原告***负担57元。 如不服本判决,应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05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