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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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诉案件受理费15382元,由上诉人徐州旺达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王经华、***、徐州汉之源果蔬饮品有限公司、***、徐州福中福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9-6 |
| 发布日期 | 2021-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