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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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赠与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平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存款人民币3,091.11元止; 冻结期限为一年(从2021年5月11日起至2022年5月10日止)。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5-11 |
发布日期 | 2021-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