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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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2020)豫1624民初2797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 二、变更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2020)豫1624民初279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工程款13964.30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9128元,由***负担2128元,***负担70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644元(已减半收取),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251元,由***负担1251元,由***负担5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9-13 |
发布日期 | 2021-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