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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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平潭综合实验区派派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平潭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闽0128民初2926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平潭综合实验区派派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案由: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 立案时间:****年**月**日。 待裁事项: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裁定如下:准许撤诉。 诉讼费: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1-7-26 |
发布日期 | 2021-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