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决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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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蓝田总公司 南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蓝田(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决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2021)陕0122执876号 本院在执行冯晓莉与蓝田县绿之圣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蓝田县绿之圣实业有限公司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申报财产规避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款、第二条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蓝田县绿之圣实业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期限为两年。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
| 裁判日期 | 2021-8-27 |
| 发布日期 | 2021-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