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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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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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 |
| 法院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予重庆市大渡口区潜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解除财产保全申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19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