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临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名下支付宝、微信、银行存款共计58000元或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其他同等价值的房屋、车辆等财产;保全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6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裁判日期 2021-9-15
发布日期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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