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劳务费51759元及利息(利息以51759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至实际履行之日。)

案件受理费547元,由被告***承担(原告已交纳,被告于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6-8
发布日期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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