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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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房屋押金29039元;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经济损失共计35079元; 三、驳回***的全部诉讼请求; 四、驳回***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4101元,由***负担(已交纳)。反诉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负担1599元(已交纳),由***负担701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6-15 |
发布日期 | 2021-0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