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庆阳蓝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中菱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庆阳蓝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0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保全期限:银行存款一年、动产两年、不动产三年。上述银行存款冻结或财产查封、扣押期限届满前,申请执行人可申请延长期限,法院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8-25
发布日期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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