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宝鸡市融兴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院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购买的位于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大道XX号院XXXXXXX小区第X幢X单元XXXX号房屋采取保全措施。

以上财产保全的期限,银行存款为一年、动产为两年、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为三年,自裁定书向相关部门送达之日起计算。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4-27
发布日期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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