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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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州铭星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支付原告***、***报酬38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尚未支付的报酬为基数,按年利率4.75%从2019年11月1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给付事项,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37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6-4 |
发布日期 | 2021-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