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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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32022.81元,期限为1年,自2021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18日。 需要续行冻结财产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冻结财产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8-19 |
发布日期 | 2021-0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