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济南群瑞投资有限公司
苏州市群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苏州市群力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东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苏州鸿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市相城区永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苏州市相城区永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济南群瑞投资有限公司、江苏东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苏州鸿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市群力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市群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0元、公告费300元,合计人民币1450元,由原告苏州市相城区永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1-26
发布日期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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