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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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苏州港龙吴中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喜临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0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3-17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