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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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1,297,14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借款利息损失(以1,297,140元为本金,从2020年9月15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律师费20,000元; 四、若被告***到期未履行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项判决义务,原告***可以与被告***协议以坐落于上海市闵行区永恩路XXX弄XXX号XXX室的抵押房产折价或申请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被告***所有(该抵押物另行设定其它抵押、司法限制除外),不足部分由被告***清偿。 案件受理费16,804元,减半收取计8,402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