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1,297,14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借款利息损失(以1,297,140元为本金,从2020年9月15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律师费20,000元;

四、若被告***到期未履行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项判决义务,原告***可以与被告***协议以坐落于上海市闵行区永恩路XXX弄XXX号XXX室的抵押房产折价或申请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被告***所有(该抵押物另行设定其它抵押、司法限制除外),不足部分由被告***清偿。

案件受理费16,804元,减半收取计8,402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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