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苏州和记锦程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纠纷
法院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509民初2925号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苏州和记锦程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沈华平,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庆马,苏州市吴江区江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与被告苏州和记锦程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25日立案。原告***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并表示不愿意缴纳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此页无正文)

审判员***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孙星星

书记员沈赟

裁判日期 2020-03-25
发布日期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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