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万州区沙龙路任琼英玻璃经营部货款8147元及违约金(以8147元为基数,从2019年5月2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万州区沙龙路任琼英玻璃经营部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6元,减半收取33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由被告迳付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7-27
发布日期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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