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3民初11244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二、撤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3民初1124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变更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3民初1124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上诉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上诉人***支付88053.82元; 四、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本诉受理费4000元,由上诉人***负担1904元,由上诉人***负担2096元;反诉受理费2327元,由上诉人***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010元,由上诉人***负担1685元,由上诉人***负担43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7-16 |
发布日期 | 2021-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