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泉州泰山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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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521执1262号

大方县辉煌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黄韬、李发富、程兴江(被执行人):

关于大方县辉煌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与黄韬、李发富、程兴江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900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9785.00元,其中,本金59000.00元,执行费785.00元。本院已将涉案款项转付给大方县辉煌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至此,大方县辉煌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0521民初7223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

裁判日期 2021-9-1
发布日期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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