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26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涵雨教育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与涵雨教育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形成的教育培训合同关系于2021年1月13日解除;

二、涵雨教育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培训费313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已预交),由涵雨教育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6-20
发布日期 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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