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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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证券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
裁判日期 | 2021-9-3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