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证券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裁判日期 2021-9-3
发布日期 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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