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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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辰西堤头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2021)津0112民初3912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天津市弘煋诚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上诉人天津市弘煋诚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