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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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济南律联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济南律联投资有限公司代偿款项9141.79元(含借款本金8888.89元、利息252.9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律联投资有限公司违约金(以4646.76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以4495.03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1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 三、驳回济南律联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8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8-10 |
发布日期 | 2021-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