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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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省讴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湘1202执2878号 唐坤、湖南省晨阳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我院于2021年09月02日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唐坤与湖南省晨阳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湖南省晨阳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主动向本院汇款7852元(包含违约金7751元、垫付的受理费51元、执行费50元)。本案当事人申请的执行标的已经全部执行的已经全部执行到位。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湘1202民初3476号民事判决书申请事项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零二一年九月七日 |
裁判日期 | 2021-9-7 |
发布日期 | 2021-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