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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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大德世纪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瑞源亨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公证债权文书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北京市中信公证处(2019)京中信内经证字05865号公证书和(2019)京中信执字01186号执行证书所确定的债权的申请执行人由北京瑞源亨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北京大德世纪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第三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提出申请复议的,应当提交复议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据。 |
裁判日期 | 2021-6-22 |
发布日期 | 2021-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