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武汉建工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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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武汉建工第一建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468308.41元。如存款不足,则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期限届满前,需要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申请人应提前十五日向人民法院提交续封申请。

裁判日期 2020-01-15
发布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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