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陂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向原告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陂支行偿还借款本金242703.38元。

二、被告***、***向原告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陂支行支付截至2019年5月23日的借款利息12574.83元,并自2019年5月24日起,以24273.38元中的未还部分为基数,按年利率12.006%支付借款利息至相应本金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陂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应付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26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1-08
发布日期 2020-03-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