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决定书

发布于:2021-09-27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类型 复议决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
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复议决定书

(2021)京03司惩复11号

复议申请人:霍达,男,****年**月**日出生,住***。

复议申请人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年9月10日作出的(2021)京0105执2289号罚款决定,向本院申请复议。

在审查过程中,复议申请人霍达提出撤回上述复议申请。

本院认为,复议申请人霍达撤回上述复议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如下:

准许霍达撤回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5执2289号罚款决定提出的复议申请。

本决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裁判日期 2021-9-18
发布日期 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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