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决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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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复议决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 |
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复议决定书 (2021)京03司惩复10号 复议申请人:霍达,男,****年**月**日出生,住***。 复议申请人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年9月10日作出的(2021)京0105执2289号拘留决定,向本院申请复议。 在审查过程中,复议申请人霍达提出撤回上述复议申请。 本院认为,复议申请人霍达撤回上述复议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如下: 准许霍达撤回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5执2289号拘留决定提出的复议申请。 本决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9-18 |
发布日期 | 2021-09-27 |